参加试点工作的电梯检测机构核准要求(试行)1
本要求适用于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电梯维护保养模 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展电梯检验检测 改革期间,申请电梯检测机构的核准
根据本要求获得核准的电梯检测机构,可以在试点地区从 事电梯检测工作
设区的市没有公益性检验机构,或者公益性检 验机构能力不足时,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公布 符合要求的电梯检测机构,由其在公布的范围以内从事电梯定期检 验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电梯检测机构的受理、审批和发证,核 准项目名称:电梯检测;核准项目代码:Th《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 4 年
申请单位应当填写并向核准机关提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核准申请书》(格式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附件 4;以下简称申请书),其中,申请书中的“申请核准项目表” 应当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申请单位 公章;并经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 监管部门同意(在申请书封面右下角盖章)
申请单位设有分公司的,分公司不能单独提出核准申请,应 当由总公司统一提出核准申请
申请单位设有子公司的,子公司应当单独提出核准申请
5•核准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述情况分别 做出处理:(1)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申请 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
(2)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电梯检验检测人员已 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进行执业 公示的,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并向申请单位和委托的鉴定评审机 构发送电子或者书面形式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3) 对于因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 政许可,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且在一年内再次申请的; 或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