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工程设备监造与拖管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保证 AA 发电有限公司 4 x 2MW 机组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健全物资保障供应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设备监造及物资代管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对施工单位及 AA 发电有限公司负责
设备监造人员负责督促设备制造进度,监督制造工艺质量
设备托管单位负责进厂物资的登记、保存及发放
三、规定内容1
设备监造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制造全过程,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督促设备制造厂家安排制造计划,加快制造进度,并把监造信息每周一次反馈给 AA 发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
如因施工进度加快而需要提前供货,监造人员应积极与制造厂家协商,以保证及时供货,避开因设备未到货而造成窝工
如因设备到货延误而影响工程进度,AA 发电有限公司将视情况扣除其部分监造费用
监造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应依据设计要求和国家以及本行业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如发现有与设计要求不符合的地方或制造工艺达不到要求,甚至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监造人员有权要求其立即停工,并将情况立即汇报给 AA 发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
如因监造人员失职而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将视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监造费用,并追究监造人员派出单位的连带责任
AA 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物资委托施工单位代为接受管理
设备物资到达现场后,施工单位会同厂家、监理公司对其进行验收并开据<设备、物资验收清单〉,清单中应列明设备名称、到货时间、设备部件明细,设备图纸明细、是否符合订货要求、有无质量问题,是否为易燃易爆物品或化学危险品,是否有特别存放要求
在确认无误后由接收单位、监理公司、厂家三方签字,一式四份,三方各留一份,另一份送交 AA 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备案
如有大型设备物资到货则需通知 AA 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由四方共同验收并签字
验收完毕后交由托管单位将设备物资妥为保管,托管单位应将所接收设备物资登记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