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及福利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为了加强行政管理,强化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经 营管理活动,结合实际需要,现对员工考勤及福利管理制度调整如下:一、工作时间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8: 30——12: 下午 2: -—6: 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及 当地政府有关办法执行;妇女节给予女员工半日假期(下午)
根据经 营需要,公司可对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部分岗位周六、周日需要 值班的,可实行轮休或换休
以上时间如有调整按通知执行
二、考勤管理(一)、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 殊情况需按请假权限请示
(二)、综合部作为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应本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考勤管理,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劳资员负责 考勤管理的日常统计、核算,并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度考勤汇总表(附 员工请假审批表、员工加班审批表)报综合部经理审核,由公司分管领 导签字后造工资表
(三)、员工对本人考勤统计结果有疑问,应及时到综合部劳资 员处查询本人考勤记录
三、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一)、员工上班因交通堵塞、车辆损坏、交通管制等原因迟到 5分钟之内,以员工到岗签到时间为准,不予经济处罚
(二)、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五分钟到半小时内为迟到,超过上 述时间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为旷工;于规定下班时间 10 分钟前离开者 为早退;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 3 次按旷工 1 天处理,由综合部发出书 面警告
连续旷工 7 天或年度累计旷工 15 天,按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 同
(三)迟到、早退一次扣 30 元,旷工一次扣 1 元
(四)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 回公司时间,否则按早退处理
四、请假规定(一)、员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需提前一天办理《员工请(销) 假单》,经领导批准后交至综合部方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