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公司员工轮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给宽阔员工提供更宽阔的职业进展平台,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潜能,通过内部岗位轮换,促进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岗位作业流程,有效培育复合型人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养和能力,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体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的人才理念,形成员工和公司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员工轮岗的原则:员工轮岗必须符合公司进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进展规划,确保不影响轮岗相关部门工作正常开展,有利于提升参加轮岗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轮岗时限根据相关岗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 XXX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岗位选定第五条由人力资源部定期与各部门沟通,并根据公司进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进展规划,选定出可以进行轮岗的岗位,经公司审批后,列入轮岗计划
第六条轮岗岗位分为建议轮岗类(岗位风险防范及员工岗位锻炼,培育“多面手”员工需要)和个人意愿轮岗类(根据个人意愿及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
第七条岗位轮岗分部门内轮岗和跨部门轮岗
具体轮岗要求如下:(1)部门内轮岗:原则上同一岗位任职 5 年以上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工作安排及员工综合绩效表现(计划轮岗前12 个月绩效考核结果均在 C (含)以上)安排员工内部轮岗
(2)新进员工轮岗: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根据部门安排在部内相关岗位进行短期轮岗,了解内部业务运作流程
每个岗位轮岗时间不少于一周,具体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
职能部门新进员工轮岗试用期结束后,除了安排部内轮岗外,由公司统筹安排到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轮岗,了解公司经营业务状况及熟悉业务流程
每个部门轮岗时间不少于两周,轮岗部门及轮岗时间安排由人力资源部协商用人部门及轮岗部门后实施
(3)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间轮岗:加强机关与基层业务沟通,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轮岗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