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申请书 转申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名称(中文):公司名称(英文):转让人地址(中文):公司地址(英文):受让人名称(中文):(英文):受让人地址(中文):(英文):XX 编码:联系人:电话:外国受让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XX 编码:代理机构名称:商标申请册号:是否共有商标:是否转让人章戳(签字):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注:请按说明填写填写说明
办理转转商标注册申请或转转注册商标的,适用本书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转让让人应当按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以下填写说明适用于移转
商标转让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
转让让人名称、转让让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转让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转让让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并根据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应增加填写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转让让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外国受让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其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详细填写
转让前为共有商标或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选择“是”;非共有商标选择“否”
共有商标申请转让,申请书首页转让让人名址填写代表人的名址,其他转让让人共有人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
非共有商标的,不需提交附页
集体商标转让的,受让人需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集体成员名单;证明商标转让的,受让人需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
1 一份申请书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