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撰写单位: 总务部版 本:第 2 版发行日期:2025/7/19合计页数:共 10 页核准:核:制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工厂及门店固定资产之保管、使用及合理分配,以充分发挥资产效能,特根据相关法令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订定本办法。第二条:资产定义及分类本办法所适用范围之资产,涵盖办公、营业及生产所使用之各类固定资产;包括取得单价人民币二千元(含)以上,且耐用年限超过一年者皆属之,另为确保公司资产完整性,其每笔采购金额虽为二千元以下但其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虽不列入公司固定资产,仍应列入本办法管理.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下列几类:一、办公设备:主要系指办公单位所使用之办公桌、椅、书柜、复印机、打字机、电话、传真机、计算机设备及其外围等设备。二、运输设备:包括物流单位使用之配送用货车及各单位公务用车等.三、营运设备:主要系指营业场所所使用之桌、椅、计算机设备、POS机、食品加工及食品保鲜等设备.四、生产设备:主系生产在线之各式生产用机器、电子及储藏设备等。五、租赁资产改良:包括对办公、营业及生产部门之租赁场所,为使其达可供营业状态所为之必要装修、改良等。第三条:权责区分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则上由各使用(保管)部门配合总务及财务部门共同监管,其权责详述如下:一、固定资产依其类别由下列各指定部门负责管理:1. 总务部负责办公类公共使用设备及公务用车之管理;2. 营运部负责营业所使用之营运设备管理;3. 烘培部所使用之设备管理亦同于营运部;但须区分为面包及西点两部分区隔管理;4. 厂务部负责存放在工厂之各类设备、办公设备及配送用货车之管理;隶属于生产设备类则由烘培部负责并按面包及西点两部分作区隔管理;5. 各部门负责隶属于该部门所使用之办公设备及其他该部门申购之设备;二、财产使用(保管)单位应负下列职责:1. 财产使用清册之建立及维护;2. 固定资产之请购及验收;3. 固定资产之纪录及保管;4. 根据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提出固定资产的维修申请;5. 财产标签会同黏贴;6. 提出固定资产报废、闲置、出售、移转之申请;7. 固定资产保险数据之提供;8. 固定资产之盘点。三、总务部门应负下列职责:1. 依据固定资产请购及验收数据建立管理档案;2. 固定资产产权登记之办理;3. 固定资产标签之编制、通报及下发黏贴;4. 固定资产异动、处分之协调或处理;5. 闲置资产之协调处理;6. 固定资产盘点计划统筹;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