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生态湿地建设行动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城市区湿地建设水平,促进 湿地城市创建工作,打造宜业宜居的良好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 制订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202 1 年,已建湿地提升工程完成,新建湿地主体完工,湿地面积 明显增加,湿地率达到 12%;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完成,相关政策体系 进一步健全,保护成效明显提升,湿地保护率达到 50% ;基本具备湿 地城市创建条件。2 02 2 年,提升完善湿地建设水平,完成湿地城市创 建资料收集准备并及时申报;2 0 2 5 年巩固提升湿地城市创建成果,湿 地率提高至 18%,湿地保护率提高至 6 0%以上,扩大湿地宣传教育, 群众知晓率达到 80 %以上。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遵循“保护优先、科学恢 复、合理利用、持续进展”的方针,根据“宜提则提、宜建则建、宜 改则改”和“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从源头上加 强湿地环境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开生态环境破坏。维护湿 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将全市湿地纳入保护范围,重点加强 城区及环城生态湿地、重要湿地、小微湿地等保护修复,形成“点线 面体”相互融合、协同推动的创建格局。(二)坚持协同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林业、水利、 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 同推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 负总责,要将湿地保护修复和提升成效纳入对各城市区人民政府领导 干部的考评体系,压实区域湿地保护与修复属地责任。(三)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原则。以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 升公众福祉为基本出发点,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从 居民群众的需求出发,精心规划,科学布局,突出便民、休闲、健身 功能,与游园、乐道建设相结合,构建“亲临性”的湿地生态环境, 切实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四)坚持文化融合、突出特色原则。围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 区“城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做好文化生态的区域性整体性 保护,把湿地生态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水文化、城市文化等 融入到湿地建设中来,突出城市区集生态修复、生物保护、研学营地 于一体的历史文化湿地特色,在创建现代化湿地城市中彰显洛阳文化 形象。四、重点任务(一)全面提升已建城区湿地品质。一是开展已建城区湿地资源本底补充调查。对已建城区湿地数据 进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