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3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增值税的计算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 a 公司购进甲货物 100 件,金额为 10000 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 10000 元,而是 10000+10000*17%(假设为 17%)=11700 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 10000 元,另外还要支付个 1700 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 1700 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 1700 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 公司多收了这 1700 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 a 公司所有,a 公司要把 1700 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 a 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 100 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 80 件,出售给 b 公司,取得销售额 15000 元,你公司要向 b 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 元,而是 15000+15000*17%=17550 元,因为 b 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 2550 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 2550 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 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假如你公司是,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 1700 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 2550 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 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 b 公司收取的 2550 元,而是:2550-1700=850 元(那 1700 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 a 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 850 元是 b 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 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 c 公司,c 公司再卖给 d 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假如你是一名会计,从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 a 公司购进100 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