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建筑面积大于 5 万平方米,集购物、住宿、 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 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 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火灾风险如下:一、起火风险(一)明火源风险1、顾客及员工违规吸烟,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小孩使用打火机、 火柴等玩火。2、违规使用明火、点蜡、焚香;违规燃放烟花等。3、餐饮场所厨房使用明火不慎、油锅过热起火;临时增设灶台使用 明火;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4、用餐区域、开放式食品加工区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5、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二)电气火灾风险1、综合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 线路受潮、水浸;电气线路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 痕迹,造成漏电、短路、超负荷等问题。2、电气线路选型不当、连接不可靠;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安 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线路与插座、开关连接处松动,插头与插套接 触处松动。3、综合体内游戏机、游艺设备、冷柜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及其电气线 路安装敷设不符合要求,外部电源线采纳移动式插座连接;用电设备 停、送电不法律规范,线路实际荷载超过额定荷载;应急电源运行异常或 无法实现切换,蓄电池超期使用、容量不足。4、选用或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充电器、用电设备等电器产 品;违规使用挂烫机、电熨斗、除湿器、烘干器、电加热茶壶、电磁 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5、除冰箱、冷柜等必须持续通电的设备,其他用电设备未在营业结 束闭店时实行断电措施。6、仓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法律规范,违规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灯具,电气 线路未穿管保护,照明灯具未按要求安装防护罩。7、节日期间临时加装的亮化灯具、LED 显示屏、灯箱、用电设备超 出线路荷载;大型用电设备及其电缆线路未定期检测维护;防雷、防 静电设施未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有效。8、综合体弱电井、强电井内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店铺配电箱未按 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强弱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箱,配电箱线路出 现温度过高现象,配电箱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9、电动自行车违规在综合体内停放、充电,员工将电动自行车蓄电 池带至营业区、办公区、休息区充电。10、综合体内、外墙广告牌、灯箱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