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保健服务工作法律规范(试行) 孕前保健就是以提高出生人口素养,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发生为宗旨,为准备怀孕得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得保健服务
孕前保健就是婚前保健得延续,就是孕产期保健得前移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逐步提供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保健等法律规范化、系统化得生育健康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母婴保健法》以及《中国妇女进展纲要(2001-2010年)》与《中国儿童进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得我国妇女儿童健康目标,特制订《孕前保健服务工作法律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法律规范》)
一、孕前保健服务内容 (一)健康教育与咨询
热情接待夫妻双方,讲解孕前保健得重要性,介绍孕前保健服务内容及流程
通过询问、讲座及健康资料得发放等,为准备怀孕得夫妇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主要内容包括有关生理与心理保健知识;有关生育得基本知识(如生命得孕育过程等);生活方式、孕前及孕期运动方式、饮食营养与环境因素等对生育得影响;出生缺陷及遗传性疾病得防治等
(二)健康状况检查
通过咨询与孕前医学检查,对准备怀孕夫妇得健康状况做出初步评估
针对存在得可能影响生育得健康问题,提出建议
孕前医学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与影像学等辅助检查)应在知情选择得基础上进行,同时应保护服务对象得隐私
了解一般情况
了解准备怀孕夫妇与双方家庭成员得健康状况,重点询问与生育有关得孕育史、疾病史、家族史、生活方式、饮食营养、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运动(劳动)情况、社会心理、人际关系等(见附件1)
孕前医学检查
在健康教育、咨询及了解一般情况得基础上,征得夫妻双方同意,通过医学检查,掌握准备怀孕夫妇得基本健康状况
同时,对可能影响生育得疾病进行专项检查
体格检查:按常规操作进行,包括对男女双方生殖系统得专业妇科及男科检查
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