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短期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教育部门有关法规、规定,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任用合同书并共同履行如下条款: 一、聘用单位聘用受聘人员为_________学校老师,从事_________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聘用期限为一个学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在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享受我校老师一切待遇,聘用合同一经解除,即终止聘用期内的一切待遇
三、聘用期内,受聘人员根据聘用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义务,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目标
四、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不得到其它学校应聘,否则视为自行终止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被聘老师个人意愿,可以在原聘用单位续签合同
五、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不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能仔细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师德修养差经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内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7、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8、受聘人连续旷工 3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7 天以上的; 六、薪酬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元/月
每月日(每月 15 日)为当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
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