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第三方机构准入及评价 制度一、准入基本条件1. 资质。培训机构必须具备教育部门颁发并主管的《民办 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体育部门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用状况良好,无违法、欺瞒、诈骗等不良记录。2. 老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并与所聘老师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所聘老师具备小学及以上学段老师资格或相对应的教练 员资格证,所在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评价意见证明其思想品德、 工作或讨论表现优良。3. 的适宜的个性化、特色化课程,以非文化课方式培育学 生高尚品德、探究水平、运动技能、审美水平和劳动技能,培 养健康的良好的讨论生活习惯。具有与课程相对应的培育计划。 配备与培育目标、教学课程和学生人数相适合的教学设施设备。二、准入审核1申报。符合准入条件的培训机构向区市教育(体)局提 交・申报表(见附件 1)和相关申报证明材料,包括办学资质证 书原件和 PDF 件(留档)、培训机构简介、师资配备、课程 设置、教学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含考勤制度、学生交接制度、 托管后清校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材料。2. 审查。区市教育(体)局对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和实际 办学条件实行审查核实,拟定准入名单。3. 公告。公示时间很多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区市教 育(体)局向各学校公布审核准入的培训机构名单。三、购买服务1. 主体责任。以家长委员会为主、学校积极配合”方式引 入培训机构提供个性化托管服务,给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多的自 主选择。2. 学校监管。负责对课程审核把关,对违反教育规律和学 生身心进展规律的不适合的课程禁止入校,对有风险的课程召 开听证会议定,对场地不能满足需要的课程提出调整意见。学 校要对购全程监管并录像留档。3. 组织采购。成立由校级、年级级、班委代表组成的采购 工作组,负责审核培训机构资质,组织采购。采购程序一般包 括培训机构陈述、问答、课程评审、无记名投票决议和协议签 署。协议文本由培训机构提供,应包括培训机构介绍、服务内 容、师资配备、收费标准、安全保障、试用期等内容。经采购 工作组审核后,学生家长与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一式三份), 并缴纳费用。家长和培训机构各持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四、校内托管管理1.安全管理。学校免费提供场地和水电,安排干部老师值 班做好托管配合工作。培训机构全面负责学生安全,严格落实 学生考勤、交接、托管后清校等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培训机构 在校内张贴、发放任何宣传资料,不得动员诱导学生参加校外 培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