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险情隐患整改制度一、消除事故隐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负责人
二、整改责任单位根据《事故、险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事故隐患仔细整改,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根据要求填写《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呈报书》,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四、安全主管部门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和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停业整顿和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直至报请原经营许可、企业登记批准机关取消经营许可或降低企业等级
安全事故、险情隐患整改制度(二)1、目的为法律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与适用本制度适用于采厂各部门
3、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3
1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2 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 建设部 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4 国家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5 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1 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反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2 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事故、事件类别人身损害事故、事件5
2 职业病5
3 设备事故、事件5
5 交通事故、事件5、6 未遂、违章5
7 相关方投诉6、报告范围发生在本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安全科上报
7、报告时间规定7
1 事故上报时间规定:7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安全科,班组安全员或生产负责人应立即向采厂安全科和厂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