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管理奖罚办法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外企服务集团办公楼改造工程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管理奖罚办法规定如下:一、奖励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保卫消防等工作管理中成绩突出,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经评选审核后,给予奖励
1、仔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保卫消防等工作管理条例及法律规范标准,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职业性危害中做出显著贡献的
2、年度内责任单位区域内无安全生产重伤以上事故、无环境污染事件、无治安以上案件、无火灾事故
奖励分包单位 250 元~2250元,奖励有关人员每人 250 元~250 元
3、避开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的有功或有关人员,奖励每人 100~250 元
4、在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及活动中,或在月、季、年度安全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单位 250 元~1250 元,奖励个人 100~250 元
二、处罚(一)一般规定1、在安全竞赛活动中,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上报,瞒报将对责任单位处罚 1250 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 250 元
3、在上级文明安全施工场地检查或验收中,对影响在施工程责任单位被评为文明安全施工场地的,处罚责任单位 500~3250 元
4、对上级主管部门、执法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检查中书面提出来的隐患或违章,整改不力、不及时或者重复出现的隐患或违章,对责任单位每项(条)处罚 200~2250 元
如责任单位对各级部门提出的隐患在限期内不整改的,将由项目部直接安排人员、物资设备进行深度整治,一切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5、野蛮施工,挖(碰)断地下电缆、光缆、自来水、燃气管道及出现重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