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新思路辨析多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基础、基层、基本功抓起,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方位强化安全管理,但不安全现象仍时有出现。安全事故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在设备安全性能越来越好,规章管理制度、规程法律规范、考核奖惩越来越完善的今日,为什么还会出现安全事故呢?笔者尝试从辩证唯物主义的“意识”、“必定性”和“偶然性”的角度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人的意识与安全的关系笔者在分析 XX 市电力公司“十五”期间安全事故时发现,人员责任引起的事故占总次数的 61%左右,而人身触电轻重伤事故占 50%左右。可见,影响安全的第一因素是人。一个企业能否良好的生存和进展,取决于企业的技术素养、管理素养、人员素养三个方面。其中人员素养最为重要,技术要人去掌握,管理要人去运作。在电力工作中,值班运转、检测、修理安装、试验定检等工作的安全都是依靠人直接的感觉器官和理性的操作而完成的。在操作和完成的过程当中,由于人的意识作用的结果,便出现了正确与错误,完成和失败(事故)的结果。 比如,一般线路检测、修理,线路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范围和人身安全首先依靠工作负责人根据规定设置和给予,另外则依靠自身的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工作负责人依靠对设备的熟悉程度、执行安全章程规定的力度和自身安全“意识”来保证自己,也保证别人在工作中不误操作,不违反相关规定步骤工作等等。那么,两者均在安全规程的约束下有意识地开展工作。这种安全“意识”怎样产生?又是否牢固呢?从客观事实中得出的结论是不牢固。我们所有的人都知道,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进展的产物。人的意识不是像物质那样从来就有,而是物质世界进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安全意识也不是从来就有,而是通过神经系统和周围环境相联系,调节运动器官,作出反应才产生出来的。当作业人员到现场从事工作,尤其是单人进入现场工作时,并没有强烈的由某种刺激物(红色标记、声音、光)的信号引起的有条件反射,也没有某种刺激物直接引起的无条件反射(如:耳朵听电磁场声,变压器电磁感应振动声),而围栏绳、标示牌等物体都只能产生很有限的刺激。这时,他们便依靠工作时的心态来保证安全意识的产生,而心态的影响因素又特别繁多,如闹矛盾、身体欠佳、心情喜悦、浮躁心理等等。这就使安全的保证条件产生了更多的随机性,便可能出现砸锁进入带电间隔、翻越遮栏走错工作位置、把带电线路和施工的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