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指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二、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实行工程总承包,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分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四、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五、施工现场所需防护用具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做到票证齐全、有效,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六、 以不低于工程造价百分之二的比例控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实行工程量计价清单的工程,按“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总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有计划的增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水平。七、不具备“三证一票”的安全防护用品严禁在公司施工现场使用,据假货于场外。八、到集团指定的防护用品专供商店购买安全防护用品,购货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安全、材料等人员共同验收并办理收货、发货登记手续。九、对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常常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换旧,不得使用破旧失效的产品。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二)为仔细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