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出差管理制度小型企业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统一、法律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别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八条出差员工补休规定见下表:出差员工补休规定返回派出地时间乘车时间补休时间返回派出地时间
14:0 0乘车时间,6 小时0 天6 小时
乘车时间,12 小时半天乘车时间
121 天注:1
出差员工返回到派出地的时间以实际到达派出地车站时间为准
在 14:0 0 之前到达派出地的不管乘车时间是多长,都不能再补休,到达当天休息但按正常出勤算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
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 5 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 1 0 0 0 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