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5+2”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增强我县教育服务能力,帮助中小学生家长解决 子女放学后“接送难"“监管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 (2025)2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 教基〔2025)13 号)、省 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联合下发的《XX 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 关于法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进展的通知》(X 教发(2025)57 号)、 XX 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 市推动小 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 教综 〔2025) 4 号)和《XX 市关于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 务工作的通知》(X 教基〔2025 ) 8 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 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 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子女 困难、培育学生兴趣爱好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 是让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惠民工程
各中小 学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重视中小学生课 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进展特点和家长需求,不断创新 课后服务模式,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努力做到让党委 政府放心、家长学生满意、学校老师支持、社会各界拥护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效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 女难和课后辅导负担过重问题,有效治理老师乱办班、乱补 课现象,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提升教育工作新形象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自愿有偿原则
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需求 和意愿,在学生家长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主动向家长告 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
对自 行选择参加校外社会服务机构的,要及时提醒家长选择合法 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