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本科)编号:甲方:(招生学校) 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丙方:(定向就业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地址:法定代表人: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旨在为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 伍建设,为农村定向培育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适宜人才
根据 《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鲁卫发〔2025〕9 号) 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 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第一条 乙方具备普通高考(夏季)报考条件和医师执业 注册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 医疗卫生机构长期从医,有志于终身从医,自愿报考甲方医学 生公费教育相关专业
甲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用条 件,同意录用乙方为公费教育医学生(以下简称公费医学生)
第二条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有 毕业证书,下同),并按本协议约定定向就业
第三条 乙方清楚知悉农村定向医学生公费教育的内容, 志愿参加农村定向医学生公费教育项目,并承诺:(一)完成(学校)以下第 项高等医学教 育取得毕业资格;1
专业:临床医学本科,学制 5 年;2
专业:中医学本科,学制 5 年;3
专业:精神医学本科,学制 5 年;4
专业:预防医学本科,学制 5 年
(二)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即到丙方确定的定向县(市、区, 以下简称定向县)县域内乡镇卫生院(精神医学和预防医学专 业为县级精神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定向服 务单位)定向就业,且在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 6 年(不包含 根据规定参加住院医师法律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以下简称服务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依据公费医学生的 招生办法和录用原则,对报考甲方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 择优录用公费医学生
将公费医学生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