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委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20XX 年,我委综治维稳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仔细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法治引领、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科技创安、全面推动平安法治建设,以大力推动社会管理“三网”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积极应对面临日益增多的各类社会矛盾。当前综治维稳形势日趋复杂,维稳任务日益艰巨,我委将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创新管理为手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群众需要和满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和基层基础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推动齐抓共管 1、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社会经济进展总体规划,列入单位领导工作议程,及时讨论部署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综治工作作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并严恪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一岗双责”制及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度。 2、建立完善综治工作实绩奖惩制,切实把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能力、实绩与争何年终考核挂钩。 二、深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逐步进展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健全化解矛盾的层级管理网络体系,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坚决防止因政策、法制宣传小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大力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责任机制,健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对策和措施。仔细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健全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法律规范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第三方”调处机制,对我委领域内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滚动排查,落实防范化解责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调动各类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每月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包保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加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