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对审技巧(一)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根据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制定〕、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这种方法实际上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这种方法常常适用于初学者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投资不多的项目,如修理工程;工程内容比较简单(分项工程不多)的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排水沟等;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和细致,检察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作。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状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纳这种方法。 (二)重点审核法 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如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等。高层结构还应注意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料的价格也应认真核实。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减少,效果较佳。 (三)对比审核法 在同一地区,假如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然后,依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析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其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核方法。 2 工程造价审计的几种具体方法 (一)熟悉结算规则。查阅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协议,特别是计量条款,风险约定,答疑文件等。关注完工结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合同、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有无擅自更改结算原则的问题;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和主合同有实质性的背离条款,假如要更改结算原则,理由是否真实、合理,手续是否合规完善。依据合同法,当事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采纳要约、承诺方式,从合同法作为民法角度来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审计人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