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法律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法律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 机构与职责 3
1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2 公司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4 各部门领导(车间)应实行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5 财务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6 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四、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
1、在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损害的; 4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损害的; 4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 4
4、患职业病的; 4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损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损害的; 4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