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 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AAA 省 就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5〕164 号)、《AAA 省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AAA 省就业补 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5〕86 号)和《AAA 市人民 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5〕4 号)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补助资金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 安排的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注重普惠,重点倾斜
落实国家和省、市普惠性就业创业政 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就业工作任务重、财力薄弱 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不同地区间公平就业
——奖补结合,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 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的积极性
——易于操作,精准效能
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 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 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 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 业师资培训补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损害保险补贴等支出;公 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 培育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 位优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可重复享受
第五条职业培训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