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防灾减灾等工 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同高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的气象灾害防范机制,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最 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开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 加快转型升级,建设沿海强市、漂亮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保 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备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备条例》《河 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市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 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干旱、暴雨(雪)、连阴雨、雷 电、冰雹、高温、低温、寒潮、霜冻、冰冻、冻雨、大风、沙 尘暴、台风、龙卷风、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备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 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预案的规定
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行政区域及管辖海域,但省政府相关 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市(县、区)应急处置机构需要我市提 供相关协助、保障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加强气象灾害防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预警信息发布体系、风 险防范体系、组织责任体系和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 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实现从 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 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 会抵御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备能力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 影响,对气象灾害防备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 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