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考勤及请假制度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幼儿园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教职工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幼儿园考勤及请假制度》
本制度适用全体人员
作息时间园所实行每周 5 天工作制 2
具体上班时间:上午 7: 50 ~12 下午 2: 30~5: 303
其他特别岗位根据部门制定的上班时间执行
迟到、旷工、请假 5
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迟到 10 分钟以内每次扣 10 元,10 分钟以上每次加扣 10 元,30 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月累计迟到 3 次以上(含 3 次),加扣 50元
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 1 天,扣 3天工资;累计旷工 3 天,园方直接辞退,并不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擅离职守、无故超假,未经批准而离开岗位,均以旷工处理
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按自动离职,给予解聘
请假:所有人员请假须提前 24 小时说明理由,并提交《请假单》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 8:前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请假的核决权限;天数职级1 天(含)以内1 天以上员工级部门主管园长主管级(含)以上园长园长注: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办公室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请假单完成审批手续后交回部门负责人,月底统一交财务部,考勤核算人员须每月与财务核对员工出勤情况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