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门螺杆菌感染的药物治疗讨论进展 【关键词】 螺杆菌 幽门 感染 药物疗法 幽门螺杆菌的发现已有 20 年的历史。近20 年来,在胃肠病工作者全面而深化的讨论下,Hp 已被确认是慢性胃炎和大部分消化性溃疡的重要病因,与胃粘膜相关性淋巴样组织(MALT)恶性淋巴瘤密切相关,与胃癌的关系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将 Hp 列为第一类致癌因子,并明确为胃癌的危险因素[1,2]。正是由于 Hp 与胃十二指肠疾病的关系如此密切,Hp 感染的治疗一直是胃肠病工作者所关注的热门课题,根除 Hp 能有效治愈溃疡,甚至可作为预防胃癌的工具之一[3~5]。笔者现就 Hp 感染的治疗现状及药物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综述。 1 Hp 感染治疗适应证及治疗方案 适应证 Hp 感染了世界上超过一半的人群,但大部分感染者并无明显症状,考虑到治疗药物的不良反应、滥用抗生素可能引起的菌株耐药以及经济效益比率,有必要就哪些感染者需要治疗以及如何治疗达成共识。欧洲、北美和亚太地区等均召开过大型共识会议,推举 Hp 根除指征及治疗方案基本类似。2000 年欧洲 Hp 讨论协作组在 1997年原有的 Maastricht 共识报告基础上提出了新的 Maastricht II 共识[6],是目前公认的最具有权威性的准则。它提出了治疗适应证按 3 个不同层次的处理:①必须治疗;②建议治疗;③不能明确。专家们强调 Hp 感染治疗的适应证应该与推举治疗的科学依据相结合,其科学依据分为 5 个等级:Ⅰ设计完善和适当对比的实验讨论;Ⅱ设计完善的队列或病例对比讨论,有些缺点或有说服力的间接证据;Ⅲ属于病例报道,有严重缺点,或提示间接证据;Ⅳ临床经验;Ⅴ不足以形成意见的证据。Ⅰ级依据最充分,级别递增则依据逐步减少。Hp 根除适应证包括:①消化性溃疡病(Ⅰ级);② MAL T淋巴瘤(Ⅱ 级);③萎缩性胃炎(Ⅱ 级);④胃癌术后(Ⅲ 级);⑤胃癌患者一级亲属(Ⅲ 级);⑥个人强烈希望治疗者(Ⅳ 级)。但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 Hp 感染的流行情况、临床表现及社会经济状况的差异,还需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最为合适的诊治指南。我国的 Hp 科研协作组于1999 年海南会议上达成了“Hp 若干问题的共识意见”,至今这一共识依旧被沿用。关于 Hp 感染治疗的适应证,专家共识按 4个等级处理:①必须治疗:消化性溃疡病、低度恶性 MALT 淋巴瘤、早期胃癌术后;②支持治疗:胃炎伴明显异常、计划长期使用或正使用 NSAIDs、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