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指引为保证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的法律规范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行业、省的相关技术法律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地基基础工程的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地基基础检测应符合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表(详见附表)以及下列规定:(一)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抽检应按单位工程计算
(二)同一单位工程采纳不同地基基础类型时,应分别拟定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同一单位工程中采纳不同桩型或不同地基解决方法时,按相关规定分别拟定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
(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各单位工程的桩总数少于 30根或复合地基解决面积小于 3m2,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拟定抽检数量,但应对每个单位工程进行承载力抽检
对每个单位工程的承载力抽检数量为:当采纳静载实验时不得少于 1 根、当采纳高应变法时不得少于 2 根、当采纳平板载荷实验时不得少于 2 点
(四)采纳声波透射法、低应变法、高应变、钻芯法等对桩身质量进行检测,当检测结果不能对整桩桩身质量进行评估或难于鉴定其整桩的质量类别时,应采纳钻芯法等适当的方法进行复检
(五)桩身质量检测采纳两种及以上方法的,抽测数量按实际检测的桩的数量计算,不得反复计算
(六)工程桩的检测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宜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二、验证检测当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原实验点附近重新选点进行实验或在原受检桩上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检测的抽检数量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可以采纳以下方法:(一)可采纳平板载荷实验,结合标准贯入实验、静力触探实验、圆锥动力触探实验、十字板剪切实验等方法,对地基基础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规定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二)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纳开挖验证;(三)桩身存在缺陷的预制桩可采纳高应变法进行验证,必要时还应进行水平荷载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