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两随机、一公开制度 应急管理局“两随机、一公开”制度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社会进展环境,全面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一、“两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公开内容真实可信,抽查结果公平公正; 3、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便于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执法程序,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制约,遏制违规执法,执法腐败现象;法律规范行政执法内容 ,方便企业,提升效率
二、随机抽查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开展随机检查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和权力清单没有界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即从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
四、随机抽查的内容和方式 (一)抽查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权力清单界定,随机抽查的主要事项为各企业主要主管人员培训证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应急预案建立及备案情况和各企业重点部位等方面内容
(二)抽查方式 1、根据我局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市场主体名录和随机抽查任务执法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两随机”抽查机制
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不断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一个人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