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瓦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性 质: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三)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作,担任 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酬劳 (一)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原有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奖金:按月根据完成工作任务的优劣其他工资形式
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