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术语及其定义 2第三章机构、职责与管理权限 2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 3第五章施工安全管理 4第六章安全技术交底 6第七章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7.第八章环境管理 7.第九章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第十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一章检查与考核 9.第十二章 安全事故处理 LQ第十三章奖励与处罚 1L第十四章附则 L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安全目标、企业内部标准、作业指导书等.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二章 术语及其定义第四条 术语及其定义:4。1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造成 1〜2 人轻伤,或者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 较大安全事故:指一次造成 3 人及以上人员轻伤,或一次造成 1 2 人重伤,或者造成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3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造成 3 人及以上人员重伤,或一次造成 1 人或 1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 1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4 安全管理部门:指公司各级行使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程安全部、外部市场管理部、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第三章机构、职责与管理权限第五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他高管和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任安委会委员。安委会是公司安全工作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负责明确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统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安委会日常事务处理由工程安全部负责。第六条公司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组织:一级管理组织为公司级,即公司工程安全部;二级管理组织为外部市场管理部和分公司,三级管理组织为各个工程项目部。第七条 分公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公司经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分公司依据规模,可确定由副职干部担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分公司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施工负责人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业务上接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