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关类设备带电检测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5 年 11 月前言对开关类设备进行带电检测工作是状态检修模式下猎取设备状 态信息的重要手段,是及时发现设备埋伏性隐患的有效方法。为规 范公司开关类设备带电检测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 用于公司所属东北电科院、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分公司)。本规定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本规定参加起草单位:东北电力科学讨论院、沈阳供电公司、 大连供电公司本规定主要起草人:于长广、谢诚、张小辉、李胜川、洪鹤、朱玉、韩洪刚、程远、鲁旭晨、张军如、李天懿、韩芳、戚革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关类设备带电检测工作管理规定(试行)1 范围1.1 本规定明确了对公司所属变电站内高压开关类电气 设备进行带电检测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东北电科院、各供电公司(超 高压分公司)开展电网设备带电检测工作。2 职责分工2.1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开关类设备带电检 测工作;负责审定公司开关类设备带电检测工作计划和总 结。2.2 设备状态评价中心负责制定公司所辖 220 千伏及 以上异常和严重状态开关类设备专项检测工作计划并负责 具体实施;负责援助执行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分公司)尚未 开展的带电检测项目;负责对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开关类设备带电检测工作计划和总结进行初审;负责汇总编 制公司阶段性带电检测工作总结。2.3 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分公司)负责开展本单位所 辖全部开关类设备的带电检测及诊断分析工作;负责联系设 备状态评价中心,对于本单位尚未开展的测试项目进行援助实施;负责制定本单位所辖开关类设备带电检测工作计划和 总结。3 管理要求3.1 设备状态评价中心、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开关类设备带电检测仪器配置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生变电 [2025]212 号文《关于印发 < 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配置原 则(试行)〉的通知》执行。3.2 开 关 类 设 备 红 外 热 像 检 测 根 据 辽 宁 省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Q/GDW22-12-29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实施细则》(试行)执行。3.3 开关类设备其他带电检测项目、周期和标准 3.3. 1 组合电器、罐式断路器序号项目周期标准说明1超高频 局部放电1 ) 交 接 时 2 ) 220kV 及 以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