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消防集中整治计划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安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文体局、区房地局、区商旅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办公,由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的联络协调
二、整治重点 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小旅馆、小娱乐、小网吧、小美容、小加工等“九小”场所; 商场、市场、影剧院、游乐场等公共聚集场所; 44 家区街两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多合一”以及“九小”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促进区街两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场所,关停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有证经营场所,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能力,为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全年消防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
行动期间,各街道要仔细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仍未彻底整改的,要加大督办力度,坚决督促整改
区公安分局和消防部门要对区内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复查,确保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人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到位
对超期未整改、敷衍了事、动作迟缓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及时提请政府强制关停
集中整治期间,确保区街两级重大火灾隐患全部落实整改;对确有难度,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向区防火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实行相应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同时,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成立专班,在年底之前组织对区街两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逐一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