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流程一、房屋租赁运作模式房屋租赁业务是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意向、共同协商并且以正规合同的签订保障双方利益的经济活动,故需要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出租方将自己拥有的房产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只拥有一定期限内的房屋使用权,租约到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租约时,房屋使用权即归还委托人,或根据双方意愿优先享有续约权
二、租赁代理运作流程1
合作意向协商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作意向协商,出租方介绍租赁产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的地址、类型、建筑面积、装修情况、对租赁产业的维护要求以及要求的租金标准等
承租方要表示对出租方要求的接受程度并提出己方意见,遇有疑义,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承租方资质验证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商业登记)、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证明材料
双方实地看房在承租方符合租赁条件,且对出租方的租赁中提及的义务全部认可的前提下,双发可约定具体时间,由出租方陪同承租方实地考察待租赁产业
实地了解产业面积等信息,期间可与出租方就价格问题进行商讨,双方可就此达成初步的头协议
看房期间,承租方需注意以下事项:⑴ 承租方应根据约定的看房日期、时间,准时到出租方处看房;⑵ 承租方在看房过程中,因自身过错导致出租房屋设施损坏的,责任一律自负
签订合同与收付费用假如出租方与承租方商洽无异议,即可进入签约阶段,签约需在出租方专业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根据双方事先所达成的各项条款填写合同,并收集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⑴ 出租方需在合同中注明所租赁房产的位置、建筑面积以及单位面积的价格等;同时还应该根据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以及付款方式,详细注明承租方的付款时间与金额;同时根据房产面积,依照双方协议,确定且注明房屋租赁期间的押金
⑵ 承租方需在合同中明确且清楚的注明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并加盖承租方公司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