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明确签约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进行管理,特制定此制度。2. 范围: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与公司有签约关系的单位适用。3. 职责:3.1 安技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格预审。3.2 安技部负责招标通知书的发布。3.3 安技部负责召开工程招标会议,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有关领导参加,由总经理确定中标承包商。3.4 安技部负责对中标承包商的安全培训。3.5 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作业过程的监督。3.6 安技部负责对承包经营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并确定是否续用。3.7 安技部负责建立承包商档案并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4. 程序:4.1 承包商资格预审:承包商应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作业设备的安全资质和状况等资料,递交到公司。公司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后,确定该承包商是否有竞标资格。4.2 承包商的选择:安技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风险),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投标书。安技部对其安全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4.3 项目招标,确定中标承包商:通过对各承包商进行预审、选择后,确定有竞标资格的承包商。组织召开项目招标会议,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有关领导参加,根据招标的有关法规,实施招标活动,最后由总经理确定中标承包商。4.4 开工前的准备:4.4.1 承包商的准备: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4.2 安技部进行安全培训:中标承包商应与安管中心取得取系,预约培训,时间确定后,安技部实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公司制度、管理规定,应急和紧急反应预案等教育活动;培训结束后,安技部应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验证,确保达到公司的安全要求。培训人员满足要求后,办理《施工工作证》。4.5 作业过程监督:4.5.1 各相关部门应对承包商作业过程中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满足要求。4. 5.2 各相关部门对承包商应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要求承包商必须办理《工作危险分析报告》,批准后方可办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