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违反行为法律规范举例1、在每月的护理质量检查中不合格者,扣当事人 0.4 分,护士长连带扣 0.4 分,并全院通报。2、凡护士考核不合格者,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扣当事人 1 分。3、发生护理差错且未及时汇报者扣罚责任人及护士长各 2 分。4、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当事人 0.4 分。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的扣罚当事人 0・4 分。5、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引起患者或者家属不满(经调查属实),向院办投诉一次者扣罚当事人 1 分。6、护理人员仪表不整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0.4 分。7、在工作中聊天、说笑、干私活、长期打私人电话,影响治疗、护理、病人或者家属投诉等一次扣当事人 0.4 分。发现上班时间用手机上网一次当事人 1 分(业务学习除外)。8、护理人员未使用输液卡或者未法律规范使用输液卡一次扣当事人 0・4 分。9、护理人员因巡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当事人 1 分。10、凡违反消毒隔离制度,消毒不到位,一项不合格者扣当事人 0・4 分。各种灭菌物品标志清楚,有包名、消毒日期、失效期、打包者,各类灭菌物品按消毒日期先后顺序排列,浸泡的灭菌物品符合要求。如有过期、发霉、潮湿后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灭菌物品发现一次,扣当事人或者科室奖金 0・4 分。11、凡违反护理技术操作流程一次扣当事人 0・4 分。12、因管理不善造成毒麻药品丢失、被盗按《药品管理法》处理13、健康宣教(问询病人的知晓度),责任护士对患者或者陪护进行宣教,内容符合本次入院疾病情况,通俗易懂;针对不同疾病进行康复护理及健康指导;患者对自身疾病、用药、卧位、饮食、休息、活动等注意事项了解;患者对检查、手术等注意事项了解;患者知道护士长、责任护士是谁,责任护士仔细履行职责,对分管患者做到“十知道”(即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家庭经济状况、诊断、心、理状况、饮食、治疗、病情、检查和化验的阳性结果、护理问题及护理措施),无健康宣教单扣科室 0.4 分,健康宣教单内容书写过于简单、漏项且内容与病情不符扣科室 0.4 分,患者或者家属对健康宣教、告知内容知晓率未达到>90%扣责任护士 0.4 分。14、因护理不周发生烫伤、压疮、坠床据情节轻重扣当事人 1-2 分。15、各种记录不仔细,扣奖金当事人 0.4 分。16、私自调班、发现一次扣奖金当事人 1 分。17、晚、夜值班护土不许睡觉,院方随时调取监控,护士站连续 1 个小时无人视为脱岗(抢救、治疗病人除外)扣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