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修管理作业规程1 住户报修1.1 服务中心管理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住户报修记录表》1.2 管理员在 5 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一式四联)相 应栏目,并在两分钟内通知工程部前来领取维修单。1.3 工程部主管根据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A、如住户报修内容属《便民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要求尽快前去维 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 15 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维修现场;B、报修内容属《便民服务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 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提前 5 分钟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 场;C、对于不属于《便民服务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工程部主管在接单后 15 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住户是否可以维修, 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 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1.4 工程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 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1.5 维修人员向住户出示收费标准、住户同意维修后开始维修;如住户不同意维 修的应提醒住户考虑同意后现行报修,并及时返回工程部向工程部主管说明 情况,与工程部主管一同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 认后交还服务中心备案。1.6 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便民服务收费标准》在《住户家庭安装/ 维修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并请住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住 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签名确认,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 四联)交给住户作为缴费依据。1.7 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二、三联)交回机电维修部主管确 认后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三联)交服务中心,当月 25 日前月结后送财务部作为计收服务费用的依据。1.8 对业主的家庭维修可实行月底统一结算的形式进行扣款;对租户的家庭维修 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天),由租户到财务部交款。2 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2.1 服务中心管理员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后,应立即按《公工设施设备报修 记录表》要求填写报修内容,并在 3 分钟内将报修内容填入《公共设施设 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2.2 服务中心管理员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