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处理程序及日常管理制度一、报警处理程序1、接到报警信号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安排相关人员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2、如未发生火情,现场确认人员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3、如确有火灾发生,现场确认人员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应拨打 119 向消防队报警。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二、日常管理制度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 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2、值班人员要仔细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做与工作无关事宜)、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通知维修)。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报警处理程序及日常管理制度(二)联锁、报警装置投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安全生产,避开意外停车时的不安全因素给生产系统造成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连锁报警系统方面的安全管理。(二).使用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1、我公司的生产工艺联锁分为两级,凡因涉及生产装置的开、停或对下一工序有较大影响而设立的联锁称为生产工艺一级联锁,其它生产工艺为二级联锁。2、生产部负责 识别生产工艺系统连锁装置的需求和本文件的修订,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的设计须有工程设计院负责。3、电控中心负责各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有关部分的建设、日常检查、维修和试验,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管理,确保各联锁装置处于完好状态。连锁变更必须报生产部备案,不得擅自更改。4 生产部负责 进行连锁试验,制定并实施联锁解除或投用规则,并对各联锁的是否运行定期检查。5、对目前系统在设的各连锁装置,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运行状态,如因本部门原因需要投联锁或解除连锁,必须提前报告生产部、电控部,提出的申请得到生产部、电控部、生产副总允许后方可执行,整改结束后必须经安全部现场确认后方可投运。6、各单位应仔细 学习掌握本文件的有关内容,根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