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书 根据 2001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4 次会议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摄影作品属本法保护范围。其保护期限截止于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为此,特签定该合同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 一.作品《____________》同意由使用方在___ 范围内使用___次, 其转让费为人民币__万__仟_ 佰_ 拾_ 元。 二.作品《___________ 》同意由使用方买断使用权(保留作品署名权), 其买断费为人民币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 约违责任:_ 1.使用方超次数使用该作品每次应加倍支付著作权所有者酬劳。 2.著作权所有者卖断作品使用权后,不得再次出售该作品的使用权,违者必须支付对方加倍的违约金。_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后即可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具同等效力。 作品样照或底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拍摄日期__年_月_日 著作权所有者(签章):________ 使用者(签章):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 年_ 月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