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由法律明确规定 第一,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来源于法律授权,公共服务主要是政府依据社会公共需求,通过多种方式为社会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城乡公共设施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管理的权利被给予相应的义务,政府机关的权利来源于法律,行政权利的行使必须要依据法律,法律行政机关的准绳也是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依据,因为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一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原则,政府行政权利由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权利来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无法律即无行政,政府权利与公民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对于我们每一个公民来看,法无明文禁止的就可以干,对于政府机关人员来说,法无明确授权的就禁止。行政权利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性质,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有着决定性的因素。因此,要让群众遵守法律,政府必须首先遵守法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 二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应当体现行政合法原则。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具体行政相对人或一般行政相对人,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可以分为:行政立法行为和行政许可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处罚行为。无论哪一种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也就是行政主体要适合,行政主体要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同时具备这几个要件,政府的行政行为才具有合法性,才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应。政府应当依法行使权利,防止滥用权利,比如政府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就依照法律权限范围和调节程序。 三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应当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有权必须尽责。行政机构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因违法行政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政府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给予有关行政机关权利的同时,应当规定它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政府及其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的时候,违法和不当行使权利或者行政不作为,都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应当实现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政府履行职能行为应当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实现最佳的服务效果。公共服务职能要体现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责特点,充分考虑公共服务的效能,使公共服务更好服务社会和经济的进展。政府制定规章,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应当规定由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