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泰青洼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晋城煤业集团晟泰青洼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落实瓦斯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 防止煤矿瓦斯、 粉尘及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 《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依据《晋城煤业集团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责任制第二条 ”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成立”一通三防”管理领导组: 组 长: 矿长常务副组长: 总工程师副 组 长: 其它副矿级领导
成 员: 有关部室及一、 二线行政正职和通风管理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通风部, 主任由通风矿长兼任
办公室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的总牵头、 实施和落实
有关部室及一、 二线单位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一通三防”工作, 并将人员名单报通风部备案
第三条 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保障”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 财、 物和其它工作条件
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其它副矿级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四条 通风部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 负责本矿的”一通三防”业务管理
通风部设有部长、 书记和分管技术、 安全、 生产的副职以及工程技术人员, 能够满足本矿的”一通三防”业务和技术管理
第五条 通风部负责矿井通风、 防治瓦斯、 瓦斯抽采、 防治煤尘、 防灭火、 井下爆破管理和通风安全监控的监督管理; 负责”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和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
通风部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现场管理和督查, 参加分析瓦斯超限等”一通三防”事故
第六条 每月适时召开”一通三防”例会, 及时讨论、 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 依照本制度对全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