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泰青洼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晋城煤业集团晟泰青洼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落实瓦斯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 防止煤矿瓦斯、 粉尘及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 《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依据《晋城煤业集团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责任制第二条 ”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成立”一通三防”管理领导组: 组 长: 矿长常务副组长: 总工程师副 组 长: 其它副矿级领导。成 员: 有关部室及一、 二线行政正职和通风管理人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通风部, 主任由通风矿长兼任。 办公室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的总牵头、 实施和落实。有关部室及一、 二线单位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一通三防”工作, 并将人员名单报通风部备案。第三条 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保障”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 财、 物和其它工作条件。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其它副矿级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第四条 通风部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 负责本矿的”一通三防”业务管理。通风部设有部长、 书记和分管技术、 安全、 生产的副职以及工程技术人员, 能够满足本矿的”一通三防”业务和技术管理。第五条 通风部负责矿井通风、 防治瓦斯、 瓦斯抽采、 防治煤尘、 防灭火、 井下爆破管理和通风安全监控的监督管理; 负责”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和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通风部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现场管理和督查, 参加分析瓦斯超限等”一通三防”事故。第六条 每月适时召开”一通三防”例会, 及时讨论、 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 依照本制度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监察。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本着”先抽后采, 监测监控, 以风定产”和”通风可靠, 抽采达标、 监控有效、 管理到位”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责任制和管理机构, 做到人员到位, 职责到位, 工作到位。第十条 必须建立健全 ”一通三防”管理的各项制度, 并在执行中不断补充完善, 上报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