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 XX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保障机房物理安全,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细则阐述了计算机机房人员出入、设备管理、机房施工、环境保护、人员行为的信息安全要求,适用于 XX 范围内机房物理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第三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一)负责对出入机房的人员和设备进行管理控制,审核出入机房的访问请求,对出入机房的登记信息进行归档;(二)负责对机房施工进行方案审核、现场监督和协调;(三)负责对机房的温湿度调节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和供电系统等进行日常巡检与维护。(四)负责对机房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第四章机房区域安全管理一、机房出入管理机房作为 XX 信息系统运行保障场所,非 XX 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对于机房的出入应实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管控措施:(1)机房必须根据要求配备值班人员,实行值班制度,在值班期间应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生的异常事件及情况进行记录。(2)机房应设置门禁系统,门禁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机房建设标准。门禁系统发生故障时,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维护厂商进行处理。(3) 除机房管理人员外,xx 其他人员出入机房必须得到运维管理人员审核授权;第三方人员出入机房需由运维管理人员审核授权并安排专人全程陪同。除机房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出入机房均应填写机房人员出入申请单,并获得授权。(4 )除机房管理人员外,所有出入机房人员必须按实填写人员出入机房登记表,机房值班人员应检查出入人员的有效证件以核实来访人员身份。对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或填写字迹模糊不清者,机房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出入机房,由此带来的工作延误由来访人员承担。(5)人员进出机房登记表、机房人员出入申请单、设备进出申请单等机房运维记录,由机房值班人员按季度装订成册,交运维管理人员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 年。(6)在处理紧急事件时,相关技术人员可暂不提交机房人员出入申请单,由其运维管理人员电话通知机房值班人员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行事件处理,但在事后应及时补交机房人员出入申请单。(7)工作人员在机房工作结束离开前必需清理现场、归还工具、断开所接电源和还原现场设备设施,由机房值班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二、机房设备管理对于设备出入机房和机房设备移动位置,应实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管控措施:(1)应由系统管理员制定设备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