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本市 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化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仔细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新进展理念, 落实高质量进展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 为保障,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加的现 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到 2025 年,建立健全本市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 系、全民行动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监管体系、政策体系、市场体系、 信用体系、联防联控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形成导向清楚、决策科 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加、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二、健全严明的领导责任体系(一)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坚持生 态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管进展、 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职责分工。各级对本地区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各有关部门对本领域环境 治理工作负责;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 有关负责同志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二)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 贯彻执行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确保资金投入 与工作相匹配。各区委、区政府承担具体责任,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 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减排工程。街道(乡镇)按权限开展综合执法、生 态环境专项执法,实施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三)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约束性和预期性 目标,纳入市、区两级经济社会进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相关专项规划。 以分区功能定位为基础,开展高质量进展综合绩效评价中绿色进展相关 指标评价、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工作,实施结果互通互认,减轻 基层负担。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 依据。(四)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健全以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 贯穿、相互协调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落实《市贯彻〈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推动职责落实、任务落地、整改见效。 在大气、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帮扶,指导基层解决生态环境 问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