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企业劳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需要,依照国家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劳务分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第二条 劳务酬劳 劳务酬劳共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 ),为固定劳务酬劳(含管理费)
第三条 施工工期 天(暂定,开工日期从 年 月 日起算),因机械、材料、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的,工期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 乙方提供施工机具:切割机、电焊机、电钻等
第五条 工程质量要求 5
1 施工过程严格根据施工图纸及有关修改通知、工长的技术交底单及现行施工法律规范要求进行各道工序操作
2 各分项工程的验收按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标准
3 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要求,造成材料的浪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劳务酬劳结算方式 6
1 每月按工程进度结算劳务酬劳; 6
2 在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若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法律规范合格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一切费用,原则上从质保金中扣除,属甲方责任的返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7
1 甲方的义务: 7
1 甲方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总工长、主管工长、质量、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处理与工人的经济纠纷
2 乙方工人进驻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知识教育、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方面交底,并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3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施工场地负责人提供生产必须的技术资料,负责向乙方工人作好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施工安全、施工进度、文明施工以及降低能耗措施等交底,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