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服务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控制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实现对汽车租赁服务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准确辨 识出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实行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汽车租赁服务的组织、实施或服务中 涉及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控制
3、本管理办法所称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损害、疾病、财产 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公司所属各科室是公司汽车租赁服务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控 制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人、车、物、路、环境、管理六个方面,在 实施汽车租赁服务前,辨识出危险源,对其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 危险源,并实行有效控制措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重点突出、 有的放矢
二、危险源辨识1、危险源辨识的准备工作(1)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 持和保证
(2)成立危险源辨识小组,由安全、运行、机务分管负责人或 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现场工作人员、驾驶员等懂专业、 有经验的人员组成
(3)危险源辨识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要全,要能基 本覆盖公司汽车租赁服务的全过程、各种操作规程及人员、车辆、设 施设备等
(4)对参加辨识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危险源辨识培训,使每个人 都能掌握辨识的范围和类别,了解汽车租赁服务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5)基础资料准备齐全,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 术资料、操作规程、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线路安全运行指导书等
2、危险源辨识的确定要点(1)汽车租赁服务危险源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为(驾驶员、 其他交通参加者),车的不安全因素(车辆本身特点、结构、技术状 况等),物的不安全因素(车内物品、托运行包、托运货物等),道路 的不安全因素(典型道路、特别路段、路面通行条件等),行车环境 不安全因素(夜间、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