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煤电集团赵家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xx 煤电集团赵家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管理机构的通知各区队、车间、科室: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2025)》《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化最新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职业病的发生,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如下: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 长:矿长副组长:各副矿长 总工程师成 员:各区队、车间、科室负责人为深化细致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工作,根据需要,在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负责人担任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安检科内配备一名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及职业卫生管理具体工作。二、总体目标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总体目标为:每年职业病发病人数控制在百分之一以内。三、工作职责(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办公室设置、职责分工和防治经费落实。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3、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组织、讨论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4、制定和及时修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时上报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参加公司内部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5、矿长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办公室(日常管理机构)职责1、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督促其他各单位根据法律规范和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