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 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 锈死、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动用。•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防火门及其闭门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 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通道和出,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不准在防火通道堆放物品,阻碍人行。•不准遮挡、人为破损。•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修复、更新。◊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的灭火器材应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管理、存放。 灭火器的维修和更换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 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厂家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