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用房设置、装饰装修及设施配置标准一、目得 法律规范物业用房得分步、布局、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标准及物业用房设施得配置标准。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泽京集团现开发得各项目。三、依据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若干问题得实施意见》得相关规定。配置比例: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与业主委员会用房,应当由建设单位根据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得比例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得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 配置条件: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得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得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四、具体标准(一)客户中心1、客户中心具体位置设置标准(1)原则上设置在小区人流主出入口附近或小区中心附近处;(2)在一层或半地下室; (3)形状较方正,无异形。2、客户中心面积设置标准(1)前台大厅按 35进行设置㎡;(2)业主档案室按 1 ㎡/100 户进行设置(不低于 8㎡);(3)邮件包裹室按 15进行设置㎡;(4)洽谈室按 10进行设置㎡;(5)公共卫生间按 6进行设置㎡;(6)客户主管办公室按 8进行设置㎡;(7)客户人员办公室按 3、5㎡/人进行设置;(8)更衣室按 5-8进行设置。㎡3、客户中心装修标准(1)大厅、洽谈室、公共卫生间按每平米 400-600 元得标准进行装修;(2)其它区域按每平米 250-300 元得标准进行装修;(3)档案室与邮件包裹室应加装换气系统。4、客户中心设施配置标准(1)大厅配置 3P 柜机 1 台、主管办公室配置 1P 挂机 1 台、客户人员办公室配置 1、5P-2 P 挂机 1 台、饮水机 1 台、真皮沙发 1 套(根据实际情况)、前台客户座椅 3 把、工作人员座椅 3-4 把;(2)配置复印机 1 台、收费打印机 1 台、验钞机 1 台、电脑 2 台、电话 2 部、对讲机 1 部、过塑机 1 台;(3)主管办公室配置办公桌椅 1 套、电脑 1 台、椅子 2 把、铁皮柜 1个;(4)客户人员办公室配置每人 1 套办公桌椅、电脑 1 台/2 人、铁皮柜 1 个/2 人;(5)邮件包裹室根据房间配置合适货架、更衣柜 1 个/3 人;(6)档案室配置现场制作得木质档案柜;(7)大门上配置醒目得门楣招牌;(8)网络配电信光钎;(9)独立水电表计量。(二)办公区域1、办公区域位置得设置标准(1)尽量靠近客户中心;(2)以不良资产为主;(3)能自然通风与采光;(4)在一层或半地下室。2、办公区域面积得设置标准 (1)经理室按 13进行设置㎡;(2)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