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工程及各类维修分类明细物业维修是指物业自建成到报废为止的整个使用过程中,为了修 复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对物业造成的损坏,维护和改善物业使用 功能,延长物业使用年限而实行的各种养护维修活动。物业维修有广 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维修仅指对物业的养护和维修;广义的物 业维修则包括对物业的养护、维修和改建。根据损坏程度的不同进行 不同程度的养护维修,才能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延长其使用 年限。一、主体工程主体工程的修缮,有以下两项标准:1、屋架、柱、梁、檩条、楼楞等在修缮时应查清隐患,损坏变 形严重的,应加固、补强或拆换。不合理的旧结构、节点,若影响安 全使用的,大修时应整修改做。损坏严重的木结构在修缮时要尽可能 用砖石砌体或钢筋混凝土构件代替。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有轻微剥 落、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锈蚀 较严重的,应通过检测计算,鉴定构件承载力,实行加固或替代措施。2、基础不均匀沉降,影响上部结构的,砌体弓凸、倾斜、开裂、 变形,应查清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加固或拆除。二、门窗及装修工程门窗修缮应开关灵活,接缝严密,不松动;装修工程应牢固、平 整、美观、接缝严密。门窗及装修工程的具体修缮标准,有以下:1、纱门窗、百叶门窗属一般损坏的,均应修复。2、板条墙、薄板墙及其他轻质隔墙损坏的,应修复;损坏严重、条件允许的,可改砌砖墙。3、挂镜线、窗帘盒、窗台板、筒子板、壁橱、壁炉等装修,一 般损坏的,应原样修复。4、踢脚板局部损坏、残缺、脱落的应修复;大部分损坏的,可 改做水泥踢脚板。三、楼地面工程楼地面工程的修缮标准,有以下:1、普通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开裂的,应修补或重做。实在 无法修复的,可改做相应标准的楼地面。2、砖地面损坏、破裂、高低不平的,应拆补或重铺。室内潮湿 严重的,可增设防潮层或水泥及块料地面。四、屋面工程屋面工程的修缮标准,有以下六项:1、屋面结构有损坏的,应修复或拆换;不稳固的,应加固。如 原结构过于简陋,或流水过长、坡度小、冷摊瓦等造成渗水漏雨严重 时,按原样修缮仍不能排除屋漏的,应翻新改建。2、屋面上的压顶、出线、屋脊、返水、天窗、天沟、檐沟\斜沟、 落水管、水管等损坏渗水的,应修复;损坏严重的,应翻做。大修时, 原有落水管、水管要修复配齐。二层以上房屋原无水落管、水管的, 条件允许可增做。3、女儿墙、烟囱等屋面附属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