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现场监理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1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 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 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 提出设计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或提出人填写技术核 定单,提交监理单位,技术核定单应作到计算正确、书写清 楚、绘图清楚,变更内容应写明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 容、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3 监理单位接到技术核定单后,应尽快与业主技术负 责人取得联系,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 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单位)送原设计单位(或其施工场地代 表)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4 监理单位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 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 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 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5 由合理化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所节约的投资或缩 短工期增加的效益,业主应按有关合同规定给予奖励;6 重大变更必须经监理单位(或业主)组织专家论证, 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 修改,如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初步设 计单位批准,以取得追加投资;7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修改后 的图纸等,均需有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作为交工资料 的一部分;8 如确有必要,经充分协商,设计单位可委托监理单 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设计变更,但必须有正式委托手续,加 盖公章并给予一定相应的酬劳,否则,监理工作人员不得擅 自办理变更手续;9 材料代用必须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同意,以大代小, 以优代劣主要考虑对费用的影响,假如以小代大、以劣代优 则需经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并附计算书方可批准;10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有权通 知停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