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议项 1
租车期限 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 46 座空调客车(以下称“班车”)()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所租班车应符合济南市内包车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完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
班车型号为:【】型【】车【】辆,车牌号【】,乙方应保证其对上述班车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租赁权,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班车
运行路线、班次和时间 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班车的具体运行班次和时间由甲方制定《班车运行动态表》,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准时调运车辆
《班车线路站点表》、《班车运行动态表》作为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运能保证 为确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职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诺每个运行班次能同时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 2 项要求的班车()辆
租金与结算 班车租金为()元/辆(含往返),乙方承诺班车租金价格不高于同行业或其他相似客户的价格,甲方临时租车的租金另行商定
甲乙双方每月份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 、运行状况、履行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
甲方于次月月底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将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
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保养费等班车运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乙方的帐户为:(),开户行:()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
甲方应按月支付租金,征得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车(包括公休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租金不变